女子被巨犬咬伤半张脸 狗主人却说女子碰瓷

发布时间:2018-10-08 13:32:45

日前,重庆沙坪坝覃家岗派出所,接到一餐厅经理刘女士的报警电话称自己被狗咬伤后,狗主人概不承担医疗费用。
 
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据当事人刘女士称,前不久自己店里来了一只巨型松狮犬,一时好奇就上前逗狗,没想到竟然被巨犬咬伤,伤情严重。
 

民警了解到,刘女士因被狗咬伤一共花费了8000元,希望狗的主人能承担她的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
 
“我家的狗一般都不会咬人,责任肯定在对方身上。”狗主人周先生则表示,自己家的狗绝对不会主动伤人,并猜测是有人故意激怒狗,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民警见双方争执不下,便抽取了餐厅内的监控,可以看到当时松狮犬走进店内并没有牵绳,而当时跟随的狗主人正是周先生不满10岁的女儿。


 
最后民警对二人进行了协商,鉴于意外发生时狗未牵绳,周先生的女孩也未成年,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刘女士在不清楚狗的性情下贸然接近,存在潜在危险,也负一定责任,民警最终协调二人划分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 。
 
在协商资金赔偿时,刘女士与周先生再一次产生分歧,原本应承担5000元赔偿金额的周先生只承诺支付2000元,民警提议二人采取司法程序提出法律诉讼,刘女士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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