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八个月遭家暴 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发布时间:2017-10-30 10:55:14(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一位挺着大肚子的年轻女子走进潼南法院,声称受到了家暴,请求判决离婚。潼南法院受理后,积极与区妇联联动,成功调解了这起准妈妈起诉的离婚案,夫妻最终握手言和,手拉手走出了法院。
原告胡某已怀孕八月,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时离婚不利于胡某及即将出生的宝宝,且通过交谈及阅读卷宗了解到夫妻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便决定约见双方当事人,同时请来区妇联工作人员共同来调解该案件。调解过程中,胡某诉称受到家暴,承办法官便及时向胡某释明,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以后,妇女在遭受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胡某考虑到人身保护令对周某的影响,向法官表示不申请人身保护令。区妇联工作人员看出双方尚有感情,于是从妇女权益保护的角度向丈夫周某进行训诫,告诫其今后不能再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劝导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互谅互让,才能经营出和美的婚姻。在法院承办法官及区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改正,好好对待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