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车牌号是“544”不吉利 挂吉利车牌被查

发布时间:2017-09-19 17:45:46


9月17日上午,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渝北区石统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11时许,一辆白色两轮摩托车车驶入民警视野,民警见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便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刘某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可当民警手持证件对该车进行检查比对时却意外发现:该摩托车尾部悬挂着的不是一副常规摩托车牌照,而是一副“山寨版”号牌,上面清晰地写着“本车目前情绪稳定”和“568”3个数字。民警再仔细观察,发现这副“山寨版”号牌下面,还有另一副摩托车号牌:渝BXX544,而这副号牌正是行驶证上标明的车辆信息。刘某为何要故意用一副“山寨版”号牌遮挡摩托车真实号牌呢?

经调查,该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今年35岁,家住渝北区统景镇中和村。刘某承认,当初自己这辆摩托车上牌入户时,在仓促间就选了现在这个“渝BXX544”号牌,一回到家里,妻子看后就数落说“544”的谐音就是“我死死”,寓意不好。后来,刘某越想越觉得妻子的话有道理,每每看到自己的摩托车和车号牌就“气不打一处来”“心里不安逸”。为了去去“晦气”,让自己看到摩托车后不是心烦气躁而是“情绪稳定”,于是,去年年底,刘某花了100元钱请广告店人员按照摩托车号牌的尺寸大小做了目前这副“山寨”车牌,还特意把自己的幸运数字“568”打了上去,装在原车牌上面,好让自己驾车时好运连连。然而新车牌并没有让他“好运连连”,更因此被执勤的交巡警查获。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对刘某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暂扣。同时,民警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刘某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记2分、罚款100元和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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