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意得罪女顾客 遭对方偷手机报复

发布时间:2017-07-24 13:59:33



(图片来源:网络)
 

林某在江津区蔡家镇街上开了一家移动通信店。日前,林某妻子刘某在店内忙完事后,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刘某认为到店充话费的孙某嫌疑最大,林某找到孙某核实,但孙某再三表示自己并未偷手机,无奈之下,林某来到蔡家派出所报了案。

接报后,办案民警随即传唤了孙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另派人前往通信店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孙某刚开始百般抵赖,当监控视频调回后,面对回放画面,孙某最终如实交待了自己为了报复林某从而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孙某曾在林某处购买了一部手机,可不到一个月手机充电孔就坏了,在找到林某后,林某以人为损坏为由未予保修。随后,林某向孙某推销了另一款手机,称以优惠价卖给孙某。孙某买了手机后,就在其他店里逛了一下,发现林某所谓的“优惠价”和其他店内价格相差无几,于是孙某就为此事一直怀恨在心,并想报复林某。

案发当天,孙某到林某店内充电话费,看见林某妻子刘某将手机放在了柜台上,自以为报复机会来了,于是趁刘某不注意,将手机放在自己包内拿走,随即到了隔壁金店门市,并借上厕所之机将手机藏在金店内一个微波炉后面墙缝内,准备过些日子再来取走。没想到,手机藏了才不到半天,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孙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官方微博

影像重庆

Image Chongqing

播动山城

Sowing dynamic mountain

关于我们

©2019 重庆时间

重庆掌闻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渝ICP备14009364号-6

渝ICP备14009364号-7

渝ICP备14009364号-8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069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11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229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

(渝)字第00477号

12377

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