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收购癞蛤蟆 不料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4-25 11:31:31
4月19日上午,有市民举报,称江津水木年华湖上小区一栋楼前发现大量疑似装有野生动物的编织袋。几江派出所的蜀黍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现场情况如何,我们先来看看执法记录仪中拍到的画面。


民警来到市民举报的水木年华湖上小区,在现场看到,小区楼前依次摆放了14袋大小相同的编织袋,这些编织袋被装的满满当当,里面不时发出某种动物的叫声。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装满了个头不小的蟾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癞蛤蟆。就在民警进行现场查看的时候,一名男子表示这些癞蛤蟆就是他今天一早从乡下收购的。
 


 

在现场看到这些蟾蜍个头不小,一个编织袋里大概装有几十只蟾蜍,而这样装满蟾蜍的编织袋有14个。不少人会认为“抓几只蛤蟆要什么紧?森管局民警告诉大家,这蛤蟆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三有动物”指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而这些蟾蜍将会在四面山等适宜地点放生。

民警提醒: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三有动物”就算违法,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经过称重,这些蟾蜍重达325斤,已经远远超过我国关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应予以立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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