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收购癞蛤蟆 不料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4-25 11:31:31
民警来到市民举报的水木年华湖上小区,在现场看到,小区楼前依次摆放了14袋大小相同的编织袋,这些编织袋被装的满满当当,里面不时发出某种动物的叫声。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装满了个头不小的蟾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癞蛤蟆。就在民警进行现场查看的时候,一名男子表示这些癞蛤蟆就是他今天一早从乡下收购的。
在现场看到这些蟾蜍个头不小,一个编织袋里大概装有几十只蟾蜍,而这样装满蟾蜍的编织袋有14个。不少人会认为“抓几只蛤蟆要什么紧?森管局民警告诉大家,这蛤蟆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三有动物”指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而这些蟾蜍将会在四面山等适宜地点放生。
民警提醒: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三有动物”就算违法,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经过称重,这些蟾蜍重达325斤,已经远远超过我国关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应予以立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