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逆行还撞车 这个的哥到底闹哪样?

发布时间:2017-06-06 1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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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在江北观鸿大道,一辆出租车在逆行途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吉普车发生正面碰撞,事发后,出租车驾驶员高某走下车,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

据吉普车驾驶员称,发生事故后,出租车驾驶员非常“高调”,不愿赔偿,在交涉过程中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有酒气,随即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观察,出租车驾驶员醉态明显,依照程序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初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出租车驾驶员高某呼气中含有酒精。

民警将高某带回所里进一步测试具体呼气酒精含量值,高某一开始称自己没有喝酒,后又说自己只喝了点啤酒,不愿配合执法,最终见民警执法态度严肃,无机可乘,只好乖乖吹气。测试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民警依照程序对高某进行抽血送检,6月5日,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9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高某称,5月29日晚是自己当班开出租车,晚餐时,应朋友邀约,他便驾驶出租车前去赴宴,从下午5点一直饮酒到晚上9点多,6个人喝了3瓶白酒。晚餐结束后,高某驾驶出租车下山,经儿童公园、观鸿大道准备经渝澳大桥返回渝中区家里。在行至观鸿大道时占用逆向车道超车,与对面正常行驶的吉普车发生碰撞。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高某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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