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案宣判 拘役3个月罚款5万元

发布时间:2017-07-26 11:45:27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我市首例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在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该案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情回顾 90后小伙违法装载危化品

今年年初,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了货车司机小朱在春节期间一边照顾外婆一边开货车送货的新闻。【新闻回顾:让外婆跟1.4吨危化品同车 如此孝心要不得当时,民警与执法人员在收费站发现小朱开的货车车箱内有20只蓝色塑料桶,桶内装载了1.4吨属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磷酸。

违法装载危化品,法院裁决受重罚

因为小朱驾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轻型厢式货车运输危化品1.4吨,该案移交至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侦办,并于近日进行了判决: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的处罚。

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因违规运输危化品,以危险驾驶罪被定罪处罚的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危化品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交巡警总队相关责任人表示: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人应取得从业资格,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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