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未到站司机不让下车 他竟飞起一脚跳车离去

发布时间:2017-04-16 13:24:14

4月15日早上8点左右,正值早高峰,菜园坝转盘十分拥堵。和其他公交车一样,驾驶员刘师傅也正驾驶着108路公交车排队进站。

就在这时,一中年男性乘客却匆忙冲到驾驶室,要求刘师傅打开车门让自己下车。刘师傅告诉对方车辆未到站,按公司规定是不能随意下车的。

没想到这位乘客暴跳如雷,二话不说,就抬起右脚使劲踹前车门玻璃,两脚就将前门玻璃踹垮了,随即跳下车打算离去。刘师傅一下子惊呆了,马上停车追上了这名男子,将其拦下。该男子想极力挣脱,却被刘师傅死死扭住,随后刘师傅打了110报警。

郭某用脚踹玻璃门

前门玻璃被郭某踹垮

   渝中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得知,踹垮车门玻璃的男子自称姓郭,家住南坪在渝北两路上班。当日上午8点多,正在上班路上的郭某突然接到妻子电话称,4岁的儿子在餐馆吃饭时被开水烫伤。

   郭某安抚妻子后,准备马上下车折返回家,想尽早带孩子到儿童医院进行治疗。由于早高峰车流量大,进站车辆较多,因此公交车行驶十分缓慢。想着烫伤的儿子,郭某万分焦急,恨不得马上赶回家,于是要求刘师傅停车,让自己下车。但根据公司规定,刘师傅拒绝了郭某的请求。郭某觉得太不近人情,瞬间失去了理智,“咣咣”两脚便将公交车的前门玻璃踹垮,跳车离去。

   民警了解情况后,考虑到郭某急需带儿子到医院治疗的特殊情况,在征求刘师傅意见后,让郭某先回家送孩子去医院就诊,并和双方约定下午再进行处理。当日下午,郭某和刘师傅如约来到菜园坝派出所。郭某告诉民警儿子已送医治疗,并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向刘师傅道了歉,承诺全额赔付所损坏车门的维修费用。

公交车前门玻璃被郭某踹垮

郭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之规定,鉴于郭某事出有因、积极赔偿车辆损毁维修费用,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依法进行相应治安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乘坐交通工具遇到紧急情况要下车时,可以向司机表明情况,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由驾驶员实施紧急停车,切莫一时冲动,采取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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