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C1驾照违规驾驶摩托车 致其C1驾照被注销

发布时间:2016-12-04 10:29:52

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12月1日,渝北区居民李某没有摩托车驾照却驾驶摩托车出行,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因准驾车型不符且未佩戴头盔,导致其刚刚拿到手的C1小车驾照被记满14分、罚款550元,其C1实习驾照也被注销,李某为此后悔之极。

12月1日下午16时,渝北区公安分局兴隆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开展巡逻工作。一辆开往空港新城方向的二轮摩托车在车流中穿梭,驾驶员车后还载着一个年轻女子,两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指挥驾驶员靠边停车,准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驾驶员是一位30来岁的中年男子,民警责令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男子在车上翻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行驶证,但没出示驾驶证。他说驾驶证丢在家里了,没有随身携带。

民警立即在网上对其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叫李某,渝北区两路人。信息显示,李某只有准驾小轿车的C1驾驶证,是2016年9月份才取得的,其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根本没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李某称,他确实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当天下午,他妻子急着要去空港新城办事,因为私家轿车坏了,还在修理厂维修,妻子就催着他找邻居借了一辆摩托车,让他载着自己去办事。李某知道自己只持有小车驾证,开摩托车违法,但其妻子特别着急、催促,李某只好抱着侥幸心理,两人连头盔都没带,就开着摩托车上路了。谁知,还没开出2公里,就被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安全和法制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和第九十九条,对李某准驾车型不符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其处以记14分、罚款550元的处罚。因李某C1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其驾驶证将被注销,李某只有重新学习考试,才能拿到驾驶证。  

   (重庆时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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