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 女司机送医途中丢下伤者跑了

发布时间:2016-12-01 16:22:12

横穿公路的七旬老人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致伤,为逃避责任,女驾驶员竟在护送伤者就医途中偷偷溜走。11月30日,黔江区公安局依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的女司机刘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司机撞伤老人

10月16日傍晚6点40分,黔江区交巡警支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赶到城东街道育才路电信街路口某超市门前,在现场只发现一条长约20厘米的三轮车右轮刹车痕迹,而肇事电动三轮车、肇事司机及伤者已不见踪影。

民警联系上报警人,了解到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经过。受伤的老人姓焦,73岁,彭水人,现住黔江区城东街道帮侄儿带孩子。当天傍晚,老人从家中出门,准备到公路对面的超市买东西,谁料被一辆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额头顿时鲜血直流。

开电动三轮车的妇女下车将老人扶起,并帮其擦拭额头上的血,称马上送其到医院检查治疗。见老人点头同意后,女驾驶员便用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随即与老人一前一后沿育才路往黑山大桥方向到医院。  

途中司机跑了

没想到,在离开事故现场约200米距离后,走在前面的老人突然发现身后的女司机不见了。正好一位朋友路过该处,听了老人的介绍便立即通知其家人。

民警通过走访目击证人,调看附近的道路监控录像,最终锁定了肇事车及嫌疑人。当晚上9点过,民警将肇事嫌疑电动三轮车查获,并将嫌疑人刘女士依法传唤审查。

49岁的刘女士同样住在黔江区城东街道,从事个体废旧收购职业。刘女士向民警承认,事发时她驾驶一辆装满废旧物品的电动三轮车,沿育才路往下坝方向行驶,准备将废旧物品拉到舟白水厂附近的回收站变卖。当车行至育才路某超市门前路段时,三轮车的左前角突然将跑步横过公路的老人撞倒在地。

经医生检查,受伤老人胸腹部闭合性损伤、左侧6~8肋骨骨折、左侧眶上皮肤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将被拘留10天

“我看老人当时走路没问题,我心里也害怕就悄悄走了。”刘女士说,当时她为逃避责任及赔偿,自己撞伤人后没报警,并通知丈夫将肇事车开走,在送伤者就医途中她就悄悄溜走了。

由于肇事驾驶员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在查清该起交通事故后,11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依法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人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重庆时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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