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房遇“假业主” 无法办按揭定金也不退

发布时间:2017-08-17 12:06:22


(图片来源:第一眼)

买房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绝对是件大事。因此,很多人买房前都会问东问西,仔细比对核实,方才“下叉”。市民田大姐最近在中介公司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不过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她连卖家姓什名谁都不问一声,就把合同签了,定金付了。

田大姐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才知道卖家根本就不是房屋的业主,而是受人委托来办理交易手续。而且更让人头疼的是,银行方面并不认可卖家所持的“公证委托书”。

办不了按揭,交易也就暂停了下来,田大姐这才感觉有些后怕,她害怕掉进别人的陷进,上当受骗。于是田大姐要求卖家退还她的2万元定金,可对方表示,自己有“公证”,能过户,不算违约,不予退款。

而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正在想办法,更换一家银行为田大姐办理按揭贷款。

不过中介的话虽说得好,这贷款之路到底好不好走,还得另说。因为采访过程中,第1眼记者获悉,8月14号,国家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公证机构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也就是说,涉及房地产交易的全权委托将不会再有。而早前已开具的此类公证书,是否仍然有效,接下来还要看各职能部门的态度和规定。不过话说回来,买房人如果在购房前,自己能查清楚房源信息,拒绝非业主本人的交易,那么像田大姐这类的麻烦和苦恼都会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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