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重点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6-11-24 09:37:16

23日,正在召开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决议草案坚持全民普法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普法对象,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青少年。

决议草案中,将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在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将进一步推动落实。

决议草案中强调,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对于青少年普法,将制订中小学法制教育社会实践课程指导方案。在全市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法治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发放目录。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学校、社区等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加强市和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对于大中专学生,将法治教育列入高校非法学专业和职业学校一年级必修课程。

此外,决议草案指出,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新媒体普法服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国家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要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重庆时报记者 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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