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开防盗网 毛贼拿了19件珠宝首饰

发布时间:2016-11-14 09:22:43

 记者  于洋

  项链、手镯、耳饰、红宝石戒指、翡翠、吊坠……两名小偷剪开重庆北部新区一户人家的防盗笼后进入室内,偷走了19件珠宝首饰。近日,这两名小偷被重庆渝北区法院判处盗窃罪。

  田某和周某是重庆邻省籍男子,都有犯罪前科。今年2月12号晚上7点过,田、周共谋盗窃后,来到重庆市北部新区某小区,田某用准备好的工具夹断防盗网,并从防盗网缺口攀爬进受害人王某的家中盗窃,周某在外负责望风。不过,两人在这户人家未盗得财物。随后,两人又来到同一个小区另一栋楼被害人陈某的屋外。周某用工具夹断防盗网,并在外负责望风,田翻窗进入陈某家中。

  这次,两人从受害人家里盗得大量珠宝首饰:手表1块、千足金项链1条、千足金手镯1只、足铂金脚链1条、Pt950铂金耳饰1对、千足金合成红宝石戒指1枚、千足金石榴石耳饰1对、Pt950铂金钻石吊坠1枚、Au750金钻石戒指1枚、铜合金合成立方氧化锆吊坠1枚、铜合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手链1条、铜合金玻璃项链1条、铜合金项链1条、Pt950铂金项链2条、千足金戒指1枚、千足金挂坠2枚、千足金饰品1条、翡翠手镯1只、Au750金翡翠挂坠1枚、Au750金芙蓉石挂坠1枚,总计达19件之多。此外,两人还盗得现金331.5元。

  得手之后,田某和周某逃回租住的出租屋,将赃物藏在卫生间顶部铝扣板内。3天后,田某、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人如实供述了入户盗窃的事实。经重庆市渝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财物除手表外,共计价值123730元。案发后,警方追回被盗财物并已经发还被害人陈某。

  前不久,田某、周某被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二人犯盗窃罪。渝北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被告人田某、周某共同将盗窃的财物退还被害人陈某(均已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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