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尚未签订 开发商提前催要房款

发布时间:2018-04-11 11:57:20


来自第1眼新闻的消息:几年前,张女士等人位于沙坪坝磁器口附近的房屋拆迁了,随后在拆迁办的安排下,在“金洁·安居逸园”购买了房屋,缴纳了订金。然而还没等到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方面就提出,要他们提前缴纳50%房款。对此,张女士等人无法理解。

记者注意到,张女士他们签订的,是《金洁安居逸园订房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5年11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为5180元。订房协议书中约定,开发商需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房屋建设、综合验收等工作,并通知拆迁户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的同时,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房屋的主体并没有完工,合同也没有按时签订。

事情一拖就来到了2018年4月,前几天,张女士接到开发商的短信,让他去缴纳50%的房款。对于这项通知,张女士很纳闷:约定的合同都还没有签,怎么就要求缴纳50%房款了?

开发商要求交纳百分之五十房款的时间,是2018年4月9日到4月15日,采访的时候,不少拆迁户表示,开发商在电话通知中说,如果不交这笔钱,他们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对此,大伙难以接受。

拆迁户们表示,即使要他们交钱,开发商也应该先把签合同的事说清楚,明确交房日期,这样大家才有保障。但是到目前为止,开发商方面都没有一个准信。带着大伙的担心,记者找到了“金洁安居逸园”营销中心,开发商副总经理邓盛瀧介绍说,公司之前和承建单位有纠纷,所以房屋的建设工期被耽误了几个月,确实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协议,不过目前施工的问题已经解决,房屋建设恢复了正常。

虽然收取50%房款的做法,和最初的协议约定不相符,但邓盛瀧表示,购房者不必担心,他们交纳的房款非常安全,公司会打到政府部门指定的账户内,有专人监管。采访中,邓盛瀧解释,现在收取50%房款,是有原因的。原来这块土地是划拨地,开发商想把土地性质转换成出让地,这样大伙的房屋以后就可以进行买卖了,不过,改变土地性质,需要交纳一大笔钱,而且是开发商独自承担。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来到了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对张女士他们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记录,并表示会及时把情况向相关科室及领导进行汇报,尽快派人去调查,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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