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小三轮“撞”上超速大货车 横卡货车车头“命悬一线”

发布时间:2018-02-28 14:04:13


来自实况新闻—重庆时报的消息:2018年2月24日14时许,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民警接到报警称,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桥桥头-卷洞桥公路狮子村蹇家屋基组8号路段发生一起车祸。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电动三轮横着卡在重型货车车头,车体倾斜,车身已被挤压变形。一旦大货车冲撞力度再猛一点,则很有可能三轮被卷进货车车底,这种后果将不堪设想。所幸的是三轮车司机只受到轻伤,但这危险的场面究竟是什么造成的呢?

原来,温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桥桥头-卷洞桥公路方向行驶至东温泉镇狮子村蹇家屋基组8号路段处超车时超速行驶,与车行方向前方正在左转弯由张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相接触,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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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解,该路段附近限速标志为限速30,驾驶人温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而三轮车驾驶员张某则同样让人一惊,其机动车驾驶证早已注销,事发当时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驾驶人温某的超速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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