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狗绳咬人了 100块钱她就想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1-15 17:00:54
2018年1月14日9时许,张先生称自己被狗咬伤和对方协商未果起纠纷。
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报警。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见到报警人张先生。
张先生称自己经过翰林景园门口时,小腿被路边的一条小狗咬了一口。
拨开裤腿发现有个咬痕,由于担心有后遗症就找狗主人刘女士理论协商赔偿。
他称自己是做生意的,腿被咬伤会耽误自己做生意,提出一千元的赔偿要求。
而刘女士只愿给一百元,双方争执不下,张先生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刘女士遛狗不牵狗绳和不给狗戴防护措施提出批评教育。
在民警的协商下,刘女士老公刘先生承认是自己狗咬人不对,诚恳的给张先生道歉,并愿意陪张先生去疾控中心打疫苗。
张先生也愿意接受民警的调解并对民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