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狗绳咬人了 100块钱她就想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1-15 17:00:54

 

2018年1月14日9时许,张先生称自己被狗咬伤和对方协商未果起纠纷。

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报警。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见到报警人张先生。

张先生称自己经过翰林景园门口时,小腿被路边的一条小狗咬了一口。

拨开裤腿发现有个咬痕,由于担心有后遗症就找狗主人刘女士理论协商赔偿。

他称自己是做生意的,腿被咬伤会耽误自己做生意,提出一千元的赔偿要求。

而刘女士只愿给一百元,双方争执不下,张先生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刘女士遛狗不牵狗绳和不给狗戴防护措施提出批评教育。

在民警的协商下,刘女士老公刘先生承认是自己狗咬人不对,诚恳的给张先生道歉,并愿意陪张先生去疾控中心打疫苗。

张先生也愿意接受民警的调解并对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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