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任务重 ! 善林财富力求“先合规、先备案”

发布时间:2018-01-11 16:23:06




据媒体报道,上海监管部门近日下发了《上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对2017年5月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与整改工作指引表》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指引表共计7大项168条,包括 “违反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定义务及风险管理相关要求”、“未履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保护义务”、“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违反校园网贷、现金贷相关监管要求”、“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形”、“其他风险揭示事项”。 其中,善林财富特别注意到,指引表修改了此前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更换为网贷平台应通过中国互金协会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并在本市开立客户资金存管账户。整改验收《指引表》对存管的具体要求是,网贷平台未与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未在本市开立客户资金存管账户;虽已实施资金存管、但尚未完全符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具体要求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应在备案登记前进行整改,或者在备案登记后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善林财富认为,此次验收指引中所列举的绝大多数具体情况均指向网贷备案,即存在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网贷机构必须在“备案登记前及时整改”。据市场消息,上海网贷机构备案的原则是“从严把控、不设指标、合规一家、确定备案一家”。

关于网贷备案时间表,此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17年12月8日向各地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地应严格遵守最新的互金风险专项整治的时间框架,分阶段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工作: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对于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善林财富始终紧跟监管的脚步,根据政策调整备案推进工作,力求“先合规、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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