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迎娶小12岁妻子 7年过去感情破裂欲离婚

发布时间:2017-12-29 09:29:51




近日,一位八十岁的老人在子女搀扶下来到酉阳法院起诉六十八岁的妻子离婚,在确定两人感情破裂之后,酉阳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两人离婚,并由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经济帮助费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均系再婚。2009年8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2010年5月11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2016年1月,被告将家中财产搬走,从此,原、被告开始分居生活。同时查明:原告有一定的婚前财产,被告无婚前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均被被告搬走,原告表示对婚后共同财产不作分割要求;双方无婚后共同的债权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婚姻基础及婚后感情均属一般,致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由此可见,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审中,对于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被告表示同意。对于被告要求原告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鉴于被告目前居无定所,可由原告给予被告适当的经济帮助。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酉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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