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发票作废 业主全遭殃

发布时间:2017-06-02 09:18:39

北碚区蔡家“隆鑫 爱琴海”三期的业主最近发现,开发商出具的不动产销售发票上,机打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发票专用章上的,不一致。按照我国税务制度规定,这两个代码必须是统一的,否则发票就可认定为无效。正是发票上这两个数字的小小差别,给“隆鑫 爱琴海”三期的业主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如果业主是贷款购买的首套房,按照我市的政策,可以每年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但是由于发票问题,也就无法办理退税。由于公积金中心不认可这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业主也无法提取公积金。

记者来到“隆鑫 爱琴海”售房部财务室了解情况。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开发商当初领取发票时,是从北碚区税务机关领取的,税务登记号也是在北碚区申请的,而加盖的发票专用章,用的则是开发商在九龙坡注册的发票专用章。换句话说,这发票是真发票,章也是真的,但是这个章盖错了地方,这才导致了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代码不一致。

由于开发商的一个不小心,给“隆鑫 爱琴海”三期上百户业主带来了极大的麻烦。目前,业主们已向当地税务机关反映了此事,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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