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渝研发类科技型人才最高能获200万奖励

发布时间:2017-04-17 1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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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重庆发展的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将获得一次性定额奖励了!今天,重庆时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奖励政策被称为“鸿雁计划”,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本计划对这类人才最高将有200万的定额奖励。

        三类人员受益,企业认定年薪最低需50万

        记者了解到,“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分为三类。一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重大技术发明成果或新产品发展成功经验,能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2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 1%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1人计算)

        第二类是指,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够在我市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高级管理、研发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 5% 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 100 人的,按 2 人计算)。

        第三类主要指掌握某行业、某领域特殊专长,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中级管理、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 10%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5人计算)。

        最高可获得200万定额奖励

        记者了解到,一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2倍或定额给予奖 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5倍或定额给予 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2倍或定额给予 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奖励资金分3年发放,其中第一年发放奖励资金的40%,第二年发放奖励资金的35%,第三年发放奖励资金的25%。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奖励作为市政府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我市还将提供引进人才的创业、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入选人才3年政策兑现期内,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将进行资格核查,如果人才不再能履行职责,将终止其享受‘鸿雁计划’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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