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朋友车技差 男子酒后驾车撞树

发布时间:2017-04-17 10:51:53


来自荣昌区公安局的消息,荣昌一车主李某喝酒后,让朋友开车其回家,然而朋友不慎将车开进路边水沟,李某嫌朋友车技差,在群众帮忙将车抬出水沟后,竟亲自上阵,不料汽车失控一头撞上行道树。4月10日,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并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2月23日23时许,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一小汽车在S206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和车上一名乘客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司机及乘客已被120接走救治。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黄色轿车撞上路边行道树,车头严重损坏。民警完成现场勘查后,立即赶到医院对司机李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鉴定,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1mg/100ml。李某被当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经查,李某称当晚在堂弟家中吃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后朋友王某送其回家。当车行驶至新峰附近时,朋友王某不慎将车开进路边小水沟。附近群众见状帮忙将车抬出水沟。随后,李某觉得王某车技不熟,便亲自开车。不料没走多久,汽车失控一头撞上行道树,两人受伤报警求助,车主李某酒驾被警察抓个正着。

3月15日,李某伤愈出院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4月10日,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民警提醒: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一次性扣除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刑事强制措施,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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