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崖洞三车相撞,又是违规掉头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7-04-13 17:38:26
4月11日早上7时10分许,周先生驾驶渝AXXXXX号小型客车从朝天门经嘉滨路往大溪沟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洪崖洞附近路段,压双黄线违法调头时,该车左侧车头与钟先生驾驶的渝DXXXXX号小车相撞。
被撞后,渝DXXXXX号小车被迫冲入对向车道,与陈先生驾驶的渝BXXXXX号小车相撞,导致三车受损。
据了解:事故路段道路中心线为实线,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早就在该路段安装了禁止掉头警示标志和违法掉头抓拍监控,违法掉头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渝中警方在事发地前方的洪崖洞门口,设置了车辆掉头信号灯,并加强了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车辆违法掉头行为已明显减少。
周先生存在侥幸心理违法掉头,而且掉头时未开启左转向灯,导致钟先生驾驶的小型轿车躲闪不及与其发生擦挂,后与对向陈先生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周先生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渝中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