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新车非法营运被查 春运近百台“黑车”落网

发布时间:2017-02-16 17:12:20


16日,重庆市交通执法直属支队龙头寺大队发布关于春运期间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报,据通报,春运开始至今(1月13日—2月16日),龙头寺大队已查获92台非法营运的“黑车”。

而且,在2月15日晚的专项行动中,他们就连续查获两台非法营运车辆,一台还是刚提车不久的新车,一台也购买不到一年,但却跑了近6万公里。

春运至今,龙头寺大队查获92台黑车

受渝万铁路开通、返乡客流增加等因素影响, 2017年度春运期间重庆北站客流量大幅增加。为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强化执法保障,保持高压态势,严查站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春运开始至今(1月13日—2月16日),龙头寺大队已联合有关单位,出动执法队员20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8车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92台次,有力地震慑了站区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打击“黑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农历正月十五后,重庆北站迎来了大量的务工流、学生流,2017年春运后期最后一个客流高峰已经到来(2017年春运2月21日结束),针对此情况,交通执法延续一贯高压态势,于2月15日开始至21日,全面启动重庆北站地区春运后期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大队统一组织,通过清晨执法、夜间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全面排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重点对群众反映的华宇北城中央、北广场等路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远郊区县往返主城、新车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涉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2月15日及16日集中整治行动中,交通执法部门在重庆北站地区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台。

交通执法队员提醒出行群众:黑车驾驶员未接受正规客运培训,安全意识较低,黑车驾驶员成分复杂,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为了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听信路边羊儿客和陌生人的忽悠,拒乘“黑车”,选择正规合法营运车辆出行。

案例一:

车辆不到一年行驶5.7万公里,驾驶员主动承认非法营运

2017年2月15日晚,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联合北碚大队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夜间专项整治行动,18时40分许,巡查至华宇北城中央附近时,发现车牌号为川C7A057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上坐满乘客,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载7人,加上驾驶员该车共乘载8人。驾驶员驾驶该车搭载7名乘客,准备将这7名乘客由重庆送至四川富顺县,每名乘客收取100元车费,驾驶员和乘客都主动承认了乘车收费的行为。

该车驾驶员李某,于去年3月购买该车,至今行驶总里程达到五万七千余公里。因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该车暂扣,其涉嫌超载的违法行为,已移交交巡警处理。

案例二:

新车捞外快不成,还将受到非法营运处罚

2017年2月15日晚,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联合北碚大队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夜间专项整治行动,19点16分时,巡查至重庆北站南广场长途汽车站附近时,发现一辆长安逸动临牌新车正在装在乘客,形迹可疑,执法队员遂依法出示证件对该车进行调查询问。

经调查得知,正在上车的两名乘客要从重庆回贵州赤水,到了重庆北站后经羊儿客介绍,便与送新车的驾驶员约好在南广场长途汽车站上车,到达目的地后乘客支付驾驶员380元车费,驾驶员蒋某主动承认了该事实。

调查中,蒋某表示,自己刚从大竹林接出来的新车,到重庆北站一共才跑了9公里,本想顺带2名乘客回去挣点油钱,结果被执法队员逮了个正着。蒋某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属非法营运,将面临3—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送车员为了赚取额外收入,便沿途揽客,将新车变成了黑车。这些新车虽然给人乘坐感觉不错,但由于新车几乎都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同时,有的送车员为了早点交车就疲劳驾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乘客乘坐这种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得到保险赔付;送车员没有足够的赔付能力,而车辆所属公司也不会为送车员的行为买单,所以一旦乘坐这样的车辆有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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