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 北碚交巡警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17-02-08 1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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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10时许,北碚交巡警四大队在碚金线设卡盘查车辆时,发现不远处驶来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民警发现该车没有号牌,立即将其拦下并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邓某是一个19岁的男青年,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时,邓某称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照,车辆也未上牌。经查询,邓某只有C1驾照,没有摩托车E照,不能驾驶摩托车。邓某称自己也是有侥幸心理,没想到会正好碰到民警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记12分罚款5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邓某听后后悔万分。

民警提醒驾驶员,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务必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同时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否则必将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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