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河湖,重庆将全面推行四级“河长”体系

发布时间:2016-12-14 03:02:58

昨日,水利部、环保部等十部委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中央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全市会议,副市长刘强在会上表示,我市将搭建市、区、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具体方案春节前将提请市政府讨论。

8个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河水治不好,要追责找河长。昨日,水利部、环保部等十部委又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河长制”是用党政领导管河湖,因河施策,不受行政界限约束,全员参与,部门联防,区域共治。在视频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全国有8个省市全面推行了“河长制”,有16个省区市在部分市县实行了“河长制”。

重庆多个区县试点了“河长制”

最近两年来,重庆也在“河长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部分河流湖泊试点了区县、乡镇、村居的“三级”河长体系。

一些区县开展了小范围的试点,做了“河长制”的基础工作,修订了地方性法规和河道管理的技术标准,开展了河道划界确权、采砂规划等河道管理的很多基础性工作。

 万州区首推次级河流“河长制”促水质改善,包括苎溪河、五桥河、龙宝河、瀼渡河在内的多条河流得到监管;长寿区推行“河长制”,整治桃花河;开州区推行“河长制”,改良水生态,建设滨湖之城;合川区强力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也得益于“河长制”……

 正因为推行“河长制”给力,重庆水资源管理取得了优异成绩,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对“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5个省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重庆位列其中。

我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国家出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政策,我市也将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全面推行”河长制”。刘强称,我市将着手起草《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监督考核追责相关制度,计划搭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段)长”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内容,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刘强在会上强调,春节前,这一实施方案就要提请市政府讨论,争取早日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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