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欲强行闯关 交巡警成功将其截停
发布时间:2016-12-09 11:37:28
黔江警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民警将庞某驾驶的机动车成功截停
民警对庞某进行酒精测试
“感情深一口闷”,有的司机在酒场上豪气干云,喝得非常痛快,但在酒后驾车遇民警时就抓瞎了,为躲避检查甚至不惜铤而走险。12月7日,一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在遇到民警检查时,突然加速欲强行闯关,但是天网恢恢,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12月7日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新华大道体育馆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1时1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H7xxx1的猎豹车由东向西行驶过来,执勤民警发现其行车轨迹异常,本着逢疑必查的原则,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出现了,该车驾驶员无视民警靠边停车的指挥手势,反而加速往前冲。“警察!请立即停车!”民警当即责令驾驶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该车驾驶员对民警的指令置若罔闻,继续猛冲。针对该车驾驶员的危险行为,民警迅速组织拦截,并将其成功截停。
该车驾驶员庞某交代:“喝了点酒,看见你们检查,心虚了。”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庞某的酒精浓度测试值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本来是不想喝酒的,就因为老同学说了句‘感情深一口闷’,这才喝了一杯酒。”庞某说。原来,庞某当晚在黔江册山某餐馆和几位老同学聚餐时,喝了一杯白酒(约二两)。喝完酒后,自己感觉良好,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遇到民警检查时,因害怕被处罚,就驾车逃跑,企图逃避处罚。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庞某认识到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家人及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民警介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温馨提示:岁末年初,亲朋好友饮酒助兴时,务必珍视交通安全,切勿盲目劝酒。车辆驾驶员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行车中,遇民警执法检查时,请务必要积极配合,切不可阻碍民警执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