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8万失信人被纳黑名单 制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09 07:29:46

记者从央行重庆营管部获悉,重庆市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部分领域启动联合惩戒,正研究制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据悉,目前,重庆市共有18.25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法院黑名单,其中5.58万人逼于压力履行义务。由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和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主办的“信用重庆”是重庆市社会信用公开窗口,开设信用公示、查询、奖惩、失信“黑名单”等栏目,实现了企业异常名录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查询等功能。

市发改委副主任欧阳林表示:利用该网站将加大失信黑名单集中曝光力度,发挥失信惩戒的杀手锏作用。目前,市高法院、食药监局、交委、安监局等部门分别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食品药品安全、道路超限运输、安全生产、医疗器械商业贿赂、文化市场、税收违法等“黑名单”制度。

在部分领域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市食药监局制定《重庆市食品药品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对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施惩戒,并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也在部分领域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按照市财政局《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凡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发放贷款,利率低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且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对信用评级在B级以上的纳税人实施“银税互动”,在企业贷款、财政性资金补贴、政府招投标、小微企业扶持等领域给予优惠待遇,降低“准入”门槛。截至8月,重庆“银税互动”项目发放贷款总额达到36.4亿元,惠及企业数量近3000余户。

市发改委介绍,将研究制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认定的诚信主体的基础上建立诚信典型“红名单”,在对本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红名单出现失信行为要及时撤销,动态调整;黑名单纠正了失信行为要明确信用修复标准,分门别类、科学规范。

在实施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也将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应查必查”、“奖惩到位”,最大限度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作用。市级各部门至少在一个重大领域率先启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逐步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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