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来渝旅游时为躲罚单 私拆牌照被记12分
发布时间:2016-12-01 19:21:04
现场图
来自南岸区公安局消息:近日,一外地男子来重庆旅游,为避免交通违章,竟私自将机动车号牌拆下藏在后备箱,被交巡警当场发现。目前,该男子因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面临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7日下午,交巡警支队学府路大队民警正在辅向路执勤,一辆违法停放在路边的黑色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喊话提示几遍后,该车仍然停放在路边没有驶离。
民警现场查看后发现,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前后玻璃也没有张贴临时牌照。车上两名年轻人见民警上前盘问,驾驶座上的小伙准备驾车离开。
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并问道:“你车的机动车号牌呢?”小伙子回答:“被偷了,昨天被偷的。”民警追问:“报警没有?请出示一下你的报警回执。”小伙儿表示正打算去报警。
凭着工作经验,民警觉得该男子可能有所隐瞒,于是要求其打开后备箱。谁知,刚一打开后备箱,就发现了两块“川R6XXXX”机动车号牌。“不是车牌被偷了吗,怎么在后备箱呢?”民警指着车牌问。经核对,这两块车牌与该车行驶证登记的号牌一致。
经了解,该男子系四川阆中市人,原本当天携女友到重庆来旅游。鉴于每次外出旅游,回家后都有一大堆的交通违法罚通知单,他借鉴朋友的“经验”,进入城区时取下了机动车牌照。没想到弄巧成拙,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任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
另外,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又因任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民警当场扣留了其机动车驾驶证。任某将在学习考试通过后才能领回驾驶证,而考试合格前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果没有号牌,必须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重庆时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