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酗酒殴打虐待父亲多次 还两次打断其手臂

发布时间:2016-11-25 10:56:05

“城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就朱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11月21日上午10点,审判长廖帮明郑重宣布。由于殴打、虐待、遗弃老人案件在农村比较典型,为更好地警示和教育广大村民,传承尊老美德,树立法律威严,城口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在被告人居住地城口县修齐镇某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约有240余名中学生、300余名村民参与了案件旁听。

今年41岁的朱某某是城口县修齐镇兴华村村民,一直与父母朱某、李某居住。被告人朱某某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但不履行赡养义务,反而经常酗酒殴打虐待老人。2014年以来,朱某某与父亲就大哥的死亡赔偿金使用问题产生分歧,矛盾激化,此后朱某某长期在家对父亲进行殴打或辱骂。其父朱某多次向村委会、派出所反映,教育无果。无奈之下,今年10月24日,朱某将儿子诉至城口县人民法院要求严惩。

短短一年多时间,朱某某竟用鞋子、竹棍、锄头等殴打父亲20多次,并两次打断其手臂,造成轻伤一级。最终,被告人朱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天参加旁听深受教育,法官通过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律教育课,老人学会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年轻人学会了关心、尊敬、爱护老人。”旁听的村民如是说。

 近年来,城口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巡回法庭下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巡回审判这种生动的课堂形式,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重庆时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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