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私运油漆上路 非法运输最高可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17 16:18:54

来自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九龙坡大队的消息,11月15日下午15时10分许,执法人员在辖区石坪桥正街油漆厂天桥附近对一辆牌照为渝D379**长安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李某极不情愿地打开货厢门后,在场执法人员吓了一跳:该车尾部整齐地摆放着大量的油漆桶,桶上4个红色大字“易燃液体”非常醒目。经过详细清点,车上装载大量油漆及“香蕉水”,其中反光漆0.8公斤装多达54桶,汽车漆3.7公斤装2桶,“香蕉水”8公斤装3桶,稀释剂10公斤装4桶。看到所载货物被执法人员识破,驾驶员辩称:不知道所载货物的性质,只是现在才知道是多桶油漆,也只是现在才看到“易燃液体”几个字。在对驾驶员的询问中了解到,自己是刚被雇佣不久,是车主专门请来负责送货的,且与车主之间也没有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

经查,该车没有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平时也没有遇到开厢检查,所以心存侥幸。根据《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车主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驾驶员对此表示不满:大多数油漆都是用民用车运输的,“不信你们去油漆市场看看。”在对该车进行扣押后,执法人员继续在油漆厂周围巡查。半小时后又查获一辆牌照为渝D362**五菱小型面包车,在后备箱装载了湘蓉牌油漆15公斤装20桶,除漆剂25公斤装2桶,该车同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艾某交代,自己从九龙坡区石杨路江鑫化工公司出发运输到渝北区两路空港附近,此次运输是车主让自己来装载油漆从事运输的。

据悉,九龙坡区石坪桥油漆厂附近运用私车非法运输油漆等危险货物的情况甚多。进入冬季以来,交通执法九龙坡区大队将加大对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以及非法改装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安全。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油漆属于危险物品中的第三类也就是易燃易爆物品。运输油漆等危险货物,必须由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和人员完成,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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