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醉酒驾车 上课途中直接“下课”

发布时间:2016-11-17 12:11:59

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11月14日,渝北区石船镇石龙路出现这样戏剧性一幕:某驾校教练关某醉酒驾车,在去给学员上课途中,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查获,该教练“上课”瞬间变成了“下课”,教练下岗“歇菜”了。

14日中午,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石龙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巡查工作。14时许,一辆形迹可疑的咖啡色马自达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辆轿车不是平稳前行,而是油门忽大忽小、走走停停,引得身后的机动车不时地鸣笛抗议。民警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车窗摇下的刹那,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再看看驾驶位上的中年男子,满脸红光,一身酒气。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116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于是将该驾驶员带至附近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

经查,该驾驶员叫关某,今年43岁,渝北两路某驾校的教练。当天中午,他驾车来渝北区石船镇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喝了半斤白酒。宴会结束,关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驾校给学员们上课。但万万没想到,他晕晕乎乎地开着车子走了不到5公里,就遇到了正在执勤的交巡警。

在民警强制其到医院抽血化验时,关某的手机不时地响起。“都是学员打来的,问我好久能回去给他们上课。”关某说道。原来,已经喝醉酒的关某竟还惦记着要回驾校为学员上课,这着实让民警大跌眼镜。

民警对身为驾校教练的关某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民警告诉关某,车祸猛于虎,酒驾是主因。酒后驾车让人意识模糊、反应迟钝,直接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驾校教练,更应加强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能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来。在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后,关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目前,渝北警方已对关某立案调查并暂扣其驾照,关某将面临驾吊销照、禁驾5年和相应的刑事处罚。关某醉驾被查获后,驾校通知其立即下岗待业,不得再教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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