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甩手锻炼碰到电网 原是有人想抓野味下酒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6:14

    11日,渝北区一名七旬翁到自家屋后的山坡上散步。做甩手锻炼时,他突然感觉右手指一阵发麻并伴有剧痛,仔细一看,只见树丛中隐藏着一张用细铁丝织成的电网。这是谁干的呢?

    11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洛碛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叫余振宁(化名),75岁,家住洛碛镇宝华村,他称被电网电伤了。

    原来,当天余振宁吃过早饭后到自家屋后的山坡上散步,做甩手锻炼时,他突然感到右手指发麻,并伴随着一阵剧痛。余振宁仔细一看,自己的手指破了一条小口子,而树丛中则隐藏着一张用细铁丝织成的电网。

    凭经验,余振宁意识到,有人在拉电网逮野味,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检测,电网还没有通电。民警随后将电网全部拆除,并展开侦查。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一名年轻男子。当天下午,该男子就到洛碛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查,该男子叫熊大波(化名),26岁,家住洛碛镇另一个村。熊大波告诉民警,自己一直在外打工,前段时间刚回老家,闲来无事就想着到山林里抓点野味下酒。

    于是,熊大波网购了铁丝和变压器等工具,还取下了自家电动摩托车的电瓶,然后来到洛碛镇宝华村余振宁家屋后的山坡上,用铁丝制作了一张网。正当他准备给网通电时,余振宁走了过来。听到对方“哎哟”一声后,熊大波知道出事了,赶紧丢下工具逃离现场。后来熊大波得知民警正四处找他,遂投案自首。

    民警对熊大波进行了教育批评,并没收了电瓶、变压器、铁丝等工具。鉴于熊大波态度较好,且此事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遂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渝北警方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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