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家暴昏迷在地 丈夫还威胁要“同归于尽”

发布时间:2016-11-16 11:20:58

近日,家事审判庭再次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遭受丈夫家庭暴力侵害的申请人田某实施人身安全保护。

据悉,申请人田某与被申请人王某婚后不久,王某便本性毕露,多次对田某拳打脚踢。田某系再婚,出于对婚姻的珍惜,以及害怕家丑外扬的心理,在家庭暴力面前,她采取了默默忍受的方式。2016年10月,田某与王某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因害怕王某殴打,田某躲避到女儿家中居住,田某的躲避行为激怒了王某,王某随之追赶至继女家中,采用花瓶打砸、拳打脚踢的方式致使田某头破血流,昏迷在地,并威胁田某的女儿要与她们“同归于尽”。随后,田某被女儿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被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头皮挫裂伤、左手软组织伤,并住院治疗十余天。

在女儿的开导和妇联的帮助下,田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请求禁止王某对其实施殴打,并向法院提交了住院病历、伤情照片、报警记录等证据证实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游雪明依法对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向派出所民警、田某的女儿了解相关情况,认为田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处于家庭暴力的危险中,如不采取人身保护措施,极有可能受到更大程度的伤害,遂依照《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殴打、威胁申请人田某。裁定作出后,游法官于当日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给申请人田某、被申请人王某及双方住所地的居委会、派出所。

在给被申请人王某送达裁定书时,法官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着重告知其违反裁定的法律后果。在认真听取法官释法明理后,王某表示会采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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